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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财政局行政执法项目清单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8-2-14 10:37:08 

 
河北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17年版)
填报单位: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字: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处室)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001 对不缴或少缴财政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预算科、监督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企业或个人 不收费
1002 对违规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经济建设科、监督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企业或个人 不收费
1005 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收费票据科科、监督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企业或个人 不收费
1006 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财政收入票据除外) 行政处罚 财政局
收费票据科、监督科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企业或个人 不收费
1007 对违反乱收费乱罚款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收费票据科、监督科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企业或个人 不收费
1008 对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只限于政府非税收入) 行政处罚 财政局
收费票据科、监督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 企业或个人 不收费
1009 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采购办、监督科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采购机构、采购代理、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 不收费
1010 未按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会计科、监督科 《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四条 企业和企业有关负责人员 不收费
1011 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会计科、监督科 《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条 企业和企业有关负责人员 不收费
1012 对违反非税收入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局
综合科、监督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 执收执罚部门 不收费
8001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 行政检查 财政局
预算科、国库科、支付中心、预算编审中心、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 不收费
8002 财政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财政局
监督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 机关事业单位 不收费
8003 非税收入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财政局
收费票据科、监督科 《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执收执罚单位 不收费
8004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财政局
收费票据科科、监督科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 不收费
8005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财政局
采购办、监督科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采购机构、采购代理、评审专家、采购人 不收费
8006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与行政单位上位脱钩的经济实体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以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 行政检查 财政局
国资办、监督科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财政部35号令)第八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财政部36号令)第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实体、企业、社会团体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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