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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生活困难军队退役人员中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人的公告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9-19 15:40:37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部分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就业需求,经研究,通过考试招聘方式,录用部分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为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军队退役,退役后在劳动人事部门无就业记录,且生活困难的我区军队退役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活动;

3、身体健康,具备劳动能力。

四、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保安岗位人员16名,其中高新区8人,东兴工业园区8人。

五、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7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即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六、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提供退役证或优待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分区、城区办登记并如实填写《就业申请登记表》,由分区、城区办汇总后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被追究刑事责任期内人员(包括服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假释、缓刑)和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不得报名。

2、资格审查:由分区、城区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禁止报名的情形进行审查。

3、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由受托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出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监考、统一阅卷、统一组织面试、统一登统成绩,必要时,聘请专业保安公司配合监考。

1)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社会常识。

2)面试:组织有关人员对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录用人员进行等额面试。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初录: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初录人员。

 5、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档案审查、调查相关部门有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城区办或分区出具现实表现证明。

 6、录用: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成绩排名顺序,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录用单位。被录用的人员与沧州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港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七、待遇:录用的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区属企业职工待遇标准执行。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被通知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与沧州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服从沧州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所在单位分配,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必须终止与其他企业存在的劳动关系;凡在与沧州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日内拒不终止与其他企业劳动关系的,沧州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4、被录用人员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条款,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必须自觉遵守沧州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5、农业户口退役人员被录用后,退出农业户口人员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6、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再行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7、对被录用人员,发现被录用时存在弄虚作假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人民法院正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沧州港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沧州港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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